夏季部分地區臭氧取代PM2.5成首要污染物
日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天津市環保局獲悉,經天津市政府批準,天津市環保局、市場監管委共同頒布天津市《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將于2017年起正式實施。依照標準,油煙*高允許排放濃度為1.0mg/立方米,較國標GB18483-2001中濃度限值2.0mg/立方米收嚴了一倍。
此前,天津市《2016年臭氧和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將制定《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列為重點任務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受氣候影響,夏季空氣污染中PM2.5污染減輕,臭氧污染問題卻越發突出,已成為空氣中的首要污染物,針對臭氧污染的防治措施也在各地快速展開。
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告訴記者,相對于PM2.5,臭氧的成因更復雜,治理的復雜性也更大。臭氧污染*終可能會造成光化學煙霧,對人體危害會特別大,需要引起重視。
餐飲業油煙排放紅線限值1.0mg
趕走了看得見的霧霾之后,并不意味著大氣污染防治的任務已結束,還需要關注看不見的臭氧污染。
2016年7月,天津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4.72,同比上升8.3%;達標天數23天,同比減少2天;達標比例為74.2%,同比下降6.4個百分點。
特別是進入夏季以后,天津已多月出現臭氧超標,反映出了天津市加強臭氧污染防治的必要性、緊迫性。
2016年1月19日,“美麗天津一號工程”第八次領導小組會議上提出,將臭氧污染防控作為2016年清新空氣四大專項整治行動之一。其中,餐飲油煙治理是臭氧污染防控的重要手段和關鍵環節。
記者注意到,在PM2.5污染仍讓很多地區苦不堪言的情況下,如此高規格地強調臭氧污染防治并不多見。
天津市《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相對于國標而言,有三個明顯的特點:首先是油煙排放限制加嚴,*高允許排放濃度為1.0mg/立方米,較國標收嚴了一倍;其次增加了無法獲得灶的總發熱功率和排氣罩灶面投影面積時,基準灶頭數與就餐座位數的折算關系;*后,“標準”的出臺將為執法提供依據,提出餐飲單位的集排氣系統和凈化設施應定期維護保養并保存維護記錄的要求。
經相關部門測算,新標準實施后,餐飲油煙排放濃度需要滿足1.0mg/立方米限值要求,估算每年天津市可削減約272噸油煙污染物。油煙污染物的削減將在一定程度上減少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量,對臭氧污染防控起到積極作用。
實際上,天津市“夏病春治”的防控夏秋季節臭氧污染工作在今年年初已然開展,在4個月時間里,新增完成1104家餐飲企業油煙治理,已累計完成5881家。
按照部署,下一步,天津市將繼續緊密圍繞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業企業排污監管、餐飲油煙治理等20項措施精準治污,確保天津夏秋季節臭氧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臭氧污染從“隱身”到“現形”
與PM2.5相比,看不見、聞不到的臭氧污染一般發生在“藍天白云”的晴天,尤其是在夏秋兩季的高溫、強光輻射的作用下,城市排放的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較容易生成臭氧。
國家環保部公布的2016年7月國內城市空氣質量狀況中,相對于PM2.5等污染物濃度狀況的改善,多地已經出現臭氧污染“告急”的現象。
數據顯示,7月,京津冀區域13個城市、長三角區域25個城市、珠三角區域9個城市臭氧超標率分別為34.2%、21.2%、15.1%,且分別同比升高9.4個百分點、4.2個百分點、8.3個百分點。
從今年上半年的空氣質量狀況來看,京津冀、珠三角等區域已經出現了臭氧濃度同比上升的現象。與之相對應的是,越來越多的地區將大氣污染治理的焦點從單一的PM2.5轉向兼顧臭氧。
目前,除了天津外,包括北京、上海、深圳、西安、蘭州、貴陽等多地也已紛紛開展針對臭氧污染防治的狙擊戰,對象包括:露天燒烤、餐飲業油煙排放、機動車排放等。
在馬軍看來,形成臭氧來源的因素比PM2.5更多,治理過程也會比PM2.5更復雜,主要與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有關,還有就是陽光照射,夏季不是霧霾季,陽光更強,更容易形成臭氧污染。“氮氧化物主要的排放是燃燒,包括燃煤、工業燃燒、機動車燃油、燃氣等,揮發性有機物來源主要石油化工,還有餐廚,噴漆、印刷油印材料等”,馬軍說,如果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濃度削減不一致的話,臭氧污染可能會進一步上升,控制臭氧污染較為復雜。
實際情況是,在臭氧污染的控制,尤其是揮發性有機物的控制方面才剛起步,多數城市并未做有關排放源的揮發性有機物濃度監測工作。不過,在揮發性有機物的控制方面已經在起步,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遼寧等多地已然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排污費征收工作,且征收范圍在不斷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