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城市空氣質量總體改善 夏季臭氧污染有所抬頭
國內城市空氣質量總體改善(美麗中國·熱點)
“2013年—2015年,國內城市空氣質量總體改善,各污染要素濃度逐年下降,重度及嚴重污染天數降幅顯著。”5日,由中國工程院組織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大氣十條”)實施情況中期評估報告發布。報告同時指出,空氣質量仍面臨嚴峻挑戰,細顆粒物冬季污染問題突出,夏季臭氧污染也有所抬頭。
“‘大氣十條’確定的治污思路和方向正確,執行和保障措施得力,前半階段落實情況良好,總體預期能夠實現規定的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中國工程院院士郝吉明指出。
多數省份有望實現2017年考核目標
通過整合環境保護部、中國科學院、中國氣象局和有關科研院所的地面長期定位觀測、衛星遙感反演等數據,評估項目組發現:“大氣十條”實施以來,國內城市空氣質量總體改善,PM2.5、PM10、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年均濃度和超標率均逐年下降,大多數城市重污染天數減少。
2015年,國內74個重點城市PM2.5平均濃度為55微克/立方米,相對于2013年的72微克/立方米下降23.6%。國內338個城市PM10平均濃度為87微克/立方米,相對2013年97微克/立方米,下降10.3%。
根據現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2015年國內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有73個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占21.6%;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23.3%,重度及以上污染占3.2%,其中67.4%發生在冬季。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是國內重污染天氣高發地區,占國內總天次的44.1%。
記者了解到,多數省份PM2.5或PM10年均濃度下降幅度達到或超過《大氣十條》規定的中期目標要求,有望實現2017年的考核目標。但是,個別省份PM10年均濃度有所上升。在考核PM10的21個省(區)中,遼寧、吉林、河南、湖北、陜西、甘肅和寧夏7個省(區)年均濃度有所上升。
評估報告結果顯示,京津冀兩次應急減排措施使得北京市PM2.5平均濃度分別下降17%和20%—25%。這說明,在重污染天氣啟動應急預案,能夠有效降低區域大氣污染物排放量,顯著削減PM2.5濃度峰值。
2014年、2015年,重點地區污染氣象條件相對2013年略為不利或變化不大,京津冀地區2014年、2015年污染氣象條件狀況相對2013年分別轉差約17%、12%,長三角地區轉差約6%和1%。“氣象條件狀況沒有對空氣質量的改善起到‘助推’作用,在京津冀等重點地區甚至起到了不利作用。”郝吉明說,天沒幫忙,空氣質量改善主要是人努力的結果。
重點區域大氣臭氧污染問題顯現
“‘大氣十條’的落實有效降低了主要大氣污染物的排放,不過仍有些問題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解決。”清華大學環境學院院長賀克斌說,民用部門的顆粒物排放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巨大,而民用散煤清潔利用的落實力度相對其它措施不足,要加大對民用部門排放的控制力度,推動民用散煤清潔化利用。
評估報告結果顯示,國內范圍內夏季臭氧濃度和超標率攀升,重點區域大氣臭氧污染問題顯現。北京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張遠航認為,長三角、成渝和中西部地區夏季臭氧超標已經達到了不容忽視程度。以PM2.5和臭氧為代表的大氣復合污染防控,說明我國大氣污染控制進入多污染物協同控制的新階段。
“臭氧和二次顆粒物與前體物揮發性有機物、氮氧化物呈非線性關系,需要協同減排,”張遠航說,“大氣十條”配套措施缺乏對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控制,特別是缺乏對溶劑使用源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控制,其排放依然呈現增長態勢,排放量的控制將是下一步工作的重點和難點。
此外,“大氣十條”中基本未涉及氨排放控制。“氨同樣是PM2.5的重要前體物。由于牲畜養殖和肥料使用量的增加,2013年以來,國內氨排放量穩中有升,其排放量的增加有可能抵消其它措施的減排效果,未來應加強對氨排放的控制。”賀克斌說。
產業結構調整、能源效率提高,讓減排潛力巨大
冬季重污染對全年PM2.5平均濃度有明顯的拉升作用。2013年—2015年,重污染天氣對京津冀、長三角和成渝地區PM2.5年均值的貢獻分別為40%、10%和20%。
研究發現,減少重霾污染天數能夠有效降低PM2.5濃度年度平均值。河北省近三年PM2.5顯著下降28.7%,主要是因為重霾污染天從130天減少到了50天左右。如果消除近三年平均每年48天的重霾污染,北京大氣PM2.5年度平均值就可能達到60微克/立方米左右。
“產業結構調整和能源**是大氣污染物減排潛力*大的途徑。”賀克斌指出,我國目前處于經濟結構調整的關鍵階段,未來兩年經濟結構調整還有很大潛力,能源效率提高和能源結構調整的力度也將非常大。
他建議,在持續提高煤炭集中清潔高效利用的同時,發展可再生能源、核電和天然氣,同時嚴控新增燃煤量,更大程度地實現對煤炭的替代。重視整個區域的能源結構調整,降低高耗能工業在經濟總量中的比重,防止城市中心區高耗煤、高污染企業轉移到郊縣地區。